因为昨晚看了《谎言之躯》。罗素克罗也成了大佬。在一开始他自言自语的几分钟里,我完全没有认出他来。这和今早好像没什么关系。脑袋里一下又闪过“走形”一词,感觉“走形”就是突兀、不能忍受。本来周日有集市,想买双不会有味道的拖鞋,只是盘算了半天,还是没能打起出去的念头。
上大号的时候,居然发现厕所里有好几只蚂蚁。我虽然弄的不是很干净,但这两天天天擦地,联想起我小腿上时有时无莫名的痒痒,头皮一阵发麻。连忙灭蚁,把前两天放一边的垃圾袋,拿起来一看,头皮更麻,不禁惊呼,原来蚂蚁都是因为垃圾袋里有烧牛肉时撇出来的沫才大驾光临。飞也似地处理掉。我住六楼哎,外面还有地毯。蚂蚁应该也有鼻子,并且比狗还要灵敏吧。幸好它们不是从我的窗爬进来。如果我的房间被蚂蚁大举入侵,我要怎么办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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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就是要涉猎面广、讲速度,有热情花费一段时间猛读,而不能拖泥带水,今天读个几页,明天读个几页。并且,重复。
“重复”这个词,在我人生中真的很缺乏。我仔细回顾过我的学习习惯,笔记我记完几乎都不会再看第二遍。书也是,通常看完的第一遍就去考试。除了某些电影(昨天又重看The Bourne Ultimate,然后在看《谎言之都》,Ferris的工作也是相当的牛B,实战不容出错,虽然也有相当的使命感,也有坚毅和挣扎的目光,也是脏兮兮,但相形之下,Buorne就是会让人觉得高大和正义,Ferris就只能说是很幸运的炮灰)和书(曾经读过几十遍《荆棘鸟》),我的人生真的很少去重复体验一样东西。“不重复”,本身就是一种无意义地重复。我要开始“重复”。
最近西晒太阳相当厉害。更厉害的是蜜蜂,我不开窗就能看到它们在我窗上飞来飞去。上次飞进来一只,好不容易才赶走。已经飞过好几次,都是接待台的人来帮我赶。冬天的雨雪,春夏的蜜蜂,我就像没有空气的闷罐中的仙人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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